4月26日上午,塑料事件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紫菜造谣者被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谣言月而后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商品信誉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
庭审中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数额巨大 ,4月26日,商品声誉罪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并强行索要财物 ,以讹传讹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就把事情闹大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